簽證業務
電洽
(一) 公司法第二十條之財務簽證(公司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或未達3,000萬元,但員工人數超過百人或一年營業收入淨額達1億元以上公司)
(二) 銀行融資規定之融資簽證(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
(三) 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公開發行公司簽證
(四) 證券交易法第63條之證券商財務簽證
(五) 所得稅法之稅務簽證
(六) 工商登記之資本額查核簽證
(七) 客戶委託之專案簽證
(八) 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第十二條之查核簽證私立學校財務報表